政策方针

  • Admin
  • 2021-01-27
  • 360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保障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正常开展开发经营活动,按照近期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现决定,我部核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有效期于2019年11月1日至2021年3月30日期满,并且按规定提交一级资质延续申请的,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1年3月31日,资质证书无需换发。

免责声明:文章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且仅代表原作者观点。如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联系邮箱:84885034@qq.com 最终解释权归工匠人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